民政部:大力开展专项救灾行动“为寒冬送温暖
栏目:企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10-28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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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央视网消息: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援行动。具体情况如下: 冬季来临,据气象部门预测,部分地区气温偏低于常年同期。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民政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东北、西北地区延长至3月31日)开展“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救援行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附加重大标志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和救援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救援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明确举措。这是履行民政基本安全职能的正确定义。这对于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等贫困边缘弱势群体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救援行动作为当前重大任务来谋划、动员、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协调到位、责任到位、监督有力。民政部门要发挥协调领导作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存在二是及时向管理协调领导机制反映问题,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落实部门职责,指导救援管理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向困难群众传达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关心。各地土建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城管等部门开展街道巡查,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加大对车站广场、商业街、热门景点、桥涵、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在人员聚集场所,科学合理组织临时救援点、救助——寻找求助点,组织发展福利彩票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作为临时避寒场所,并预设救助门,方便困难群众就近求助。此次专项救援行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广泛宣传。 3.优化服务,提高救援质量和效果。在街头救援环节,要加强转介引导。对于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鼓励、护送其向管理机构救助;对疑似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核对身份信息并向当地县级防治机构报告;危重症患者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救治;以及不想要的流浪者和乞丐向出口管理机构寻求援助时,必须提供必要的食品、衣物等物品,并留下如何寻求援助的详细信息。在站内救援环节,要严格执行站内分区分级管理要求;对突发突发事件的,及时送医;对于家庭暴力、无家可归、失家、因灾滞留等受害人,积极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就业咨询、家庭救助康复、预防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对找不到寻呼信息的长期滞留人员,一经确定,将按规定送精神卫生机构、社会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安置。在资源中避税过程中,对返乡人员定期回访,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有条件的机构必须开辟专门区域,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提供现场支持。区域中心试点单位要发挥辐射协调区域资源、优化服务供给的引领作用。 4、强化管理,守住安全底线,坚决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把安全关牢,严格按照《管理委员会主要事故风险认定标准》等文件要求,持续开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整改,确保工作不间断。救援管理机构要加强突发事件期间的现场执勤,严格落实领导领导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制度,确保救援热线全天畅通。严格执行进站安检要求,认真排查求助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和公共卫生事件,严防危险物品进站。加大对外地看护人员的探访和到医院就诊的力度,定期亲自了解受助人员的身心状况。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救援行动,根据当地天气情况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民政部及时进行工作调度。相关工作进展将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专项救援行动中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报告。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程序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 (编辑:单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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